
2025年11月17日,沧州金融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河北分社关于设立黄骅营业部的请示》(渔保冀请〔2025〕18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河北分社筹建黄骅营业部。
二、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河北分社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三、筹建期间接受沧州金融监管分局的监督指导,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四、筹建工作完成后每日配资平台,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沧州金融监管分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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